关于该部门:

根据内阁第235号决议,日期为1425年8月20日,第二条规定在每个政府机构设立内部审计单位。该单位的负责人直接与该机构的最高负责人保持工作联系。根据内阁第129号决议,日期为1428年4月6日,批准了在政府机构和公共机构中设立内部审计单位的条例,阿卜杜勒·哈立德国王大学校长批准在本校设立内部审计单位。

内部审计单位被定义为“客观、独立、咨询和评估性的职能,旨在提升价值、改进绩效,并通过评估和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,帮助实现既定目标”。

愿景:

内部审计单位旨在作为咨询机构,助力提升学校在行政、财务和技术工作的水平与质量。

使命:

通过向各部门提供建议和推荐,致力于提升学校内部的绩效,同时推动改进。

目标:

根据《政府机构和公共机构内部审计单位统一规定》第二条,内部审计单位的目标已被明确,可以归纳为以下两类:

1- 保护类目标: 内部审计单位致力于保护大学的各类资产,以及财务系统和会计程序的安全,确保大学资源的合理利用。此外,该单位还会跟踪大学批准的计划进展,以实现既定的保护目标。

2- 发展类目标: 内部审计单位作为指导性伙伴,负责检查、审核、跟进、识别并分析结果,以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。之后将建议和意见提交给管理层,以便采取适当的措施。

 
 

Saad bin Misfer al-Fusaili

内部审计单位总负责人

电话:2419726

电子邮箱:salfosily@kku.edu.sa

最後修改日期:09/07/2025 - 12:08 下午 沙烏地阿拉伯時間